天津市的公积金基数调整是每年的7月初,由职工上一年22年平均月收入来计算23年的公积金基数。到24年7月再以23年全年平均月收入计算24年公积金基数。
根据目前的政策规定,23年公积金可以提取两次。第一次是购买首套住房时可以提取,包括购买商品房、二手房、自建房等。
第二次是在还清首套住房贷款后,可以提取用于购买二套住房。每次提取的金额上限根据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和当地政策规定而定。提取公积金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和手续,具体操作可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。
答案是:二零二三年七月份调整。
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,山东省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一年的六月份之前,会向社会公告公积金基数调整信息。各单位按照规定要求在当年七月份进行调整。